你是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吗?改派手续怎么办理看过来?
2016-04-21 15:41 来源: 浏览:130次你是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吗?改派手续怎么办理看过来?
1.本市市内改派:
解约:原接收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解约后,登录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在“协议书管理”中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,经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后(单位录入的外省协议书不需要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),打印“解约证明信”,双方签字,单位加盖公章。
签约:新接收单位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,审核通过后打印“就业协议书”,双方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。
改派:持①报到证;②解约证明信;③新单位就业协议书,到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处)服务窗口(经十路22399号6号窗口)办理改派手续。
2.本市改派至外市:
(1)改派至省内单位:
解约:原接收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解约后,登录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http://www.sdbys.cn),在“协议书管理”中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,经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后(单位录入的外省协议书不需要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),打印“解约证明信”,双方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。
签约: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,并由当地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。
改派:
毕业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:持①报到证;②解约证明信;③新单位接收证明,到新就业单位所在地市级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。
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:持①报到证;②新单位接收证明,到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处)服务窗口(经十路22399号6号窗口)办理改派手续。
(2)改派至省属、中央直属单位:
解约:原接收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解约后,登录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http://www.sdbys.cn),在“已签协议书管理”中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,经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后(单位录入的外省协议书不需要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),打印“解约证明信”,双方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。
签约:省属、中央驻鲁(驻济)单位出具接收证明。
改派:
毕业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:持①报到证;②解约证明信;③新单位接收证明,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(咨询电话:0531-88597896)办理改派手续。
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:持①报到证;②新单位接收证明,到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处)服务窗口(经十路22399号6号窗口)办理审核手续后,持相关材料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。
(3)改派至省外单位:
省内高校毕业生:
解约:原接收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解约后,登录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http://www.sdbys.cn),在“协议书管理”中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,经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后(单位录入的外省协议书不需不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),打印“解约证明信”,双方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。
签约:省外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,并由当地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。
改派:
毕业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:持①报到证;②解约证明信;③新单位接收证明,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(咨询电话:0531-88597896)办理改派手续。
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:持①报到证;②新单位接收证明,到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处)服务窗口(经十路22399号6号窗口)办理审核手续后,持相关材料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。
省外高校毕业生:
解约:原接收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解约后,登录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http://www.sdbys.cn),在“协议书管理”中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,经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后(单位录入的外省协议书不需要毕业生网上确认点击同意),打印“解约证明信”,双方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。
签约:省外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,并由当地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。
改派:毕业生持①报到证;②解约证明信(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,不需要出具);③新单位接收证明,到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处)服务窗口(经十路22399号6号窗口)办理改派手续。
3.外市改派至本市:
解约:原接收单位出具解约证明。
报到证派回生源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,不需要出具解约证明,但须经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(“济南都市圈”淄博、泰安、莱芜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六市生源毕业生除外)。
省外院校省外生源地的毕业生,需要先办理《来鲁就业申请表》,然后再与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。
签约:新接收单位通过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http://www.sdbys.cn)与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,经审核后打印“就业协议书”,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。
改派:毕业生持①报到证;②解约证明信;③新单位就业协议书;④《来鲁就业申请表》,到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处)服务窗口(经十路22399号6号窗口)办理改派手续。